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,是天津市宝坻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;对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;在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,对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、副区长和局长、委员会主任等组成。每届任期五年,实行区长负责制。
预估展示:1127次
预估展示:1243次
预估展示:4428次
预估展示:799381次
预估展示:1507次
预估展示:2430次
预估展示:2557次
预估展示:716次
预估展示:197703次
预估展示:2412次
微信客服
网址收录提交